2019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。从12月1日至7日,中宣部、司法部、全国普法办在全国部署开展以“弘扬宪法精神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”为主题的"宪法宣传周"活动,这也是我国第二次开展"宪法宣传周"活动。
接下来,小编就带大家一起走近宪法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,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曾于1954年9月20日、1975年1月17日、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,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,并历经1988年、1993年、1999年、2004年、2018年五次修订。
01
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什么?
宪法
02
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是什么?
社会主义制度
03
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什么?
中国共产党的领导
04
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谁?
人民
05
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哪里?
全国人民代表大会
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
06
地方性法规可以违背宪法吗?
一切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
07
特殊贡献者可以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吗?
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
08
怎样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?
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
09
国家宪法日是哪一天?
12月4日
10
本次宪法宣传周的主题是什么?
弘扬宪法精神,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